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26
职责任务:举办或参与举办对外交流合作会议和活动,开展相关调研及课题研究;加强与国(境)外、省外同业组织机构沟通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社员院校教育培训资源、数字传播和信息技术资源,开展教育培训交流,推动职业院校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承办本社委托的有关事宜。
机构设置: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委员40人。
主任:姜立。副主任:王利军、石光、刘奕彤、李春、李文生、杨克、杨悦、杨捷、杨纯明、候玉林、徐颖、高红梅、曾庆军。委员:王长春、本杰明、朱永刚、刘磊、刘文星等。
上一篇: 专家委员会
下一篇: 社会服务与创新创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