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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材施考可行否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苏华 时间:2018-07-19

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火热招生相比,职业教育虽然承担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大任务,但招生困难,举步维艰。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2年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人数连续下降,五年累计减少220余万人。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了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必须把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与培养“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为了适应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更高要求,中职学生必须从“就业为主”转变为“升学就业并行”。


目前的高考主要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服务,如果说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的通道是阳关大道,那么中职学生的通道就是羊肠小道。中职学生可以通过分类考试升入高职院校,但是想升入本科学校,只能选择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这项考试仍采用“3+X”笔试闭卷考试形式,没有考核学生的操作技能,而且招录数量极少,录取比例很低,不能满足学生升学需求。


只用普通高考一个标准和规则来评价所有学生,难免会产生龟兔赛跑现象,如果龟兔不是赛跑而是赛泳呢?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只有让参赛者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赛跑或者赛泳,才能让每个人都公平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因此,两类教育应对应两类考试,增加设置面向中职生的职教高考,实施因材施考,最后做到择材录取,逐步建立起复合型、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为高水平高职教育选育人才、储备人才。


为此,笔者认为,应该在政策设计环节加以改进:


增加职教高考,做到因材施考。独立设置职业教育高考,实行“30%文化素质+70%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形成两类教育、两类高考的双轨制格局。普通高中学生和职校学生自由选择参加职教高考或普通高考,分别升入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或本科层次的应用技术大学,体现因材施考的公平性,促进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与技术型、技能型人才共同发展。


改革招录办法,做到择材录取。应在全国招生计划中调整面向中职生的比例,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逐步实现两类考试在录取人数上大体相当,体现择材录取的公平性。高等职业院校以招录中职毕业生为主,不少于1/2;普通本科院校应用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应不少于1/3;211、985等一本院校中的应用技术型专业也应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中职招生。


深化职普融通,做到因材施教。应该大力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多样化发展,形成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两类学校间自由转学,为学生成才提供多样化教育平台;在实施立德树人素质教育前提下,根据学生自愿选择进行分类考试辅导,达到因材施教目的。


人才没有地域和领域限制,教育没有三六九等区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只是类型不同,不是层次差异。行行能出状元,人人皆可成才。我们既需要仰望星空的科学巨擘,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能工巧匠。只有科学选才育才用才,才能让每个人的天赋及时发现,让每个人的才能充分施展,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


(作者:苏华,系民建中央常委、民建中央科教委员会主任、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四川国弘现代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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