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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作者: 时间:2016-05-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中职学生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以下简称新中职资助系统)已全面上线。目前,新中职学生系统与新中职资助系统运行平稳,实现了数据共享,系统功能基本满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春季学期全面应用新中职学生系统和新中职资助系统,同时停用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负其责,确保全面应用新系统


  新中职学生系统和新中职资助系统是国家教育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的重要平台。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新系统应用的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协助机制。通过建设和全面应用两个新系统,实现中职资助管理与学籍信息准确对接和共享。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资助管理和教育信息化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新系统的应用。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区学籍电子注册实施细则,应用新中职学生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维护、学生毕(结)业档案维护等业务流程,及时在新中职学生系统中记录备案、动态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全面应用新中职资助系统完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的采集维护、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名单管理、财政资金发放管理等;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做好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技术支持与运维等,保障新系统平稳运行。


  

       二、规范操作,确保新系统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新中职学生系统和新中职资助系统数据是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预决算的依据。各地要将新系统的应用全面部署到校,不留死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尽快完成本省(区、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代码申请工作,确保学校数据准确,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两个新系统中分别做好中职学生学籍与资助数据的核查与补录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一校一生。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重点加强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问题学籍处理、跨省转学、毕业和就业等环节规范操作和在办业务处理。各级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切实维护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对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条件的学生要以学校直接上传、管理部门按时审核的方式,纳入到新中职资助系统资助名单,不得通过地方自建系统批量导入新中职资助系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数据质量和监管负领导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杜绝“双重学籍”现象,确保学籍、资助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对故意虚报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的,同级纪检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强化监管,确保精准资助落实到位


  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大经费审计和问题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虚报冒领、骗取截留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问题。学籍和资助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信息核查工作,在推动各地使用两个新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及时处理与其他教育阶段重复学籍信息、国家人口库学生身份校核未通过学生信息,确保数据质量,为学生资助、中职学校经费保障、学校日常管理、事业统计和科学决策等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动态数据。要加大对新系统使用和学籍、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系统使用和专项治理中职资助资金领域中的权力寻租问题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完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建立机制,确保新系统应用顺畅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新系统应用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加强省级统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解决所属区域内学校在新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疑议无法解决的学籍管理、资助管理、系统技术等问题,以省(区、市)为单位,及时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反映。要加强对中职学校校长以及各级学籍管理、资助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教育部将对各地新系统的应用和数据质量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五、加强保障,确保新系统数据安全


  为发挥两个新系统数据的基础功能,切实服务好各地相关业务的需求,教育部将向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和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放数据导出功能(具体办法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另行说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导出、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的安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省(区、市)开放的两个新系统数据安全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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